超有想法 | 解密道可特模式:我们只做两件事情——如何为律师考虑(一):让律师更有尊严
■ 道可特法视界第1119篇原创文章
导 读
2018年11月3日,由山西省律师协会主办的中小律师事务所发展论坛在太原举行,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、主任,绿法(国际)联盟理事长、中国经济50人论坛企业家理事刘光超先生应邀出席论坛,发表了题为“解密道可特模式:我们只做两件事情——兼谈律师事务所管理的终极使命”的主旨演讲。在演讲中,刘光超主任重点介绍了道可特在律所管理中只专注做的两件事,即如何为律师考虑和如何为客户考虑。小编根据刘光超主任在论坛的演讲内容进行整理,形成“解密道可特模式”系列文章,以期与同行探讨。
律所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机制,都应该让律师切实感受到:因为有了律所,自己更有尊严。只有这样,律师加盟一个律所才有收获,才有意义,才有价值。
实际上,有尊严是一种良性的外部评价引起的正向的自我定位。有尊严是每个人的需要,更是律师的需要。怎么理解律师更有尊严?我想不外乎包括三个方面,第一,律师在内心里觉得更有尊严;第二,律师在客户面前觉得更有尊严;第三,律师在同行面前觉得更有尊严。作为律所的管理者,怎么让律师感受到这些,是首先应该考虑的。譬如,在文化方面,律所要让律师感觉到平等、自由、受到尊重;在品牌建设方面,要让律师感到自信,甚至骄傲、自豪;在硬件保障方面,要让律师觉得有门面、上档次;在职能支持方面,要让律师觉得有保障、职业范,等等。一定要做到有所和没所不一样。
基于这些考虑,道可特做出了这样的一些选择,并一直在坚持:
首先,我们一直在提倡律所对律师首先是服务然后才是管理的理念。我们在管理中始终认为,律师本来就是服务行业,需要每天处在紧张的工作状态中,而且还会经常受到外界各种因素的干扰和刺激,如果回到事务所,还要接受很多冰冷的管理,没有服务,没有关怀,没有家的感觉,律师的心会逐渐冷却,和律所的距离会越来越远。
我们在选人时就已经考虑了理念认同和人品这两个基本要件,所以律师加盟后,我们就认为所有律师都是“道可特大家庭”的一员,我们要求所有的职能部门对律师要先做好服务,再进行必要的管理。让律师在事务所内切实感受到受尊重。
譬如,我们会为每位律师召开迎新会,进行入职导入,提前配置好办公室或办公桌,随时协助提供执业所需要的材料、文件,为律师召开问题解决协调会,为律师提供差旅、餐饮、接待、会议等方面的服务和保障,等等。当然,我们也会严格要求律师遵守事务所的制度,遵守行业纪律和执业规范,不允许律师破坏事务所的美誉度,突破行业管理红线。我们还认为,放弃人比改造人更重要,如果有律师在理念认同和人品这两个原则问题上出了偏差,我们会坚决放弃。
其次,我们一直特别珍惜律所的美誉度,并且不断帮助合伙人和律师打造品牌。律师的尊严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律所的优秀和自己的优秀。所以,我们认为,把律所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出来,就是给律师长面子,同时,帮助每个合伙人和律师树立自己的品牌,就是让他们有面子。这两个方面不可偏废,而且,我们还认为,不管合伙人资历深浅,进所时间长短,都是有品牌的,都需要品牌的塑造和维护。
我们道可特总部有品牌与市场战略营销中心,北京办公室和其他分所都有品牌媒宣部,而且,我们还聘请了资深媒体人士和相关方面的专家作为我们的品牌顾问,我们每个月都会召开品牌工作会,针对每个合伙人和律师,我们都会有品牌建议方案,并持续跟踪。譬如,我们的品牌总监会对每个人新进合伙人进行深度访谈,然后提出其品牌塑造要点,并且辅导实施。但我们会充分尊重合伙人和律师的意见,不会强求和包办。
再次,我们一直选择在一流的地段办公,给律师最好的办公环境。很多人认为这个不重要,但是,我们觉得,有一个像样的办公条件,是一个律所的律师感到有尊严的基本保障,是客户信赖的基础条件,也是律师在一起愉快工作的平台。我们不追求多么奢华的装修,但我们坚持办公室要像一个优秀的律所,并且在一段时间内有竞争优势,最重要的是要给律师舒适的环境和便利的条件。
所以,我们各个办公室都选择了相对较好甚至是最好的位置和楼宇,譬如北京的财富金融中心,国贸三期,天津的环球金融中心,济南的国际财富中心,等等。我们还聘请了专门的机构担任事务所装修形象顾问,制定了办公室装修指引手册。我们可以自信地讲,到了我们每个办公室,你都会感受到我们的用心,感受到我们的文化,感觉到一份踏实和信任。譬如,我们北京办公室的贵宾室,一水的古典装修风格,全是书籍环绕,还有红酒阁和留声机,可以俯瞰北京城,很多客户都特别喜欢,来了会直接申请到那儿等我们的律师。律师在这样的办公环境里,才是有尊严的。
然后,我们一直在考虑,律师的哪些工作可以由律所来替代,并且在不断尝试、改进。律师都习惯了什么都自己干,自己开拓业务,自己做业务,自己催账,自己维护客户,自己去招聘,自己做后勤保障。确实,这些都可以自己干。这可能也是现在个人所越来越多的原因。但是,我们必须承认,所有的律师都有一个奢望,如果律师只干自己必须干的,其他都交由律所干,那该多好!到底这样行不行?
实际上,这就是律所存在的价值和意义。把律师一些非专业的,非人身依附性的工作,进行剥离,分类,然后组织专业的人员,规范化、职业化的去干,这就是我们的做法。这样,不仅是传统的人力、行政、财务工作,还有品牌、市场、客户方面的工作,信息、知识管理、产品研发方面的工作,业务支持、团队建设、公共关系方面的工作,都交由律所去统一组织、实施,仅仅在专业支持衔接方面让律师参与,这样,律所管理不断形成经验,磨炼团队,整合资源,与律师之间形成良性互动。实际上,这就是公司化管理。我们坚持了十五年,越来越觉得,这些才是律师真正需要的。
理解了这个,也许大家也就理解我们道可特为什么设有管理合伙人,北京办公室的职能团队为什么多达20多人,总部七大中心的人员为什么超过30人了。在我们眼里,这不是成本,而是事务所的基础投入,是管理,甚至是效益的引擎和催化剂。
最后,我们一直强调在必要时可以而且应该集全所之力为一个律师服务。这对于小型律所来说可以理解,但对于中型甚至大型律所来说,不太好理解,大多数人认为也无必要。实际上,这是一种理念,也是一种精神,更是一种文化。我们认为,任何一个律师都代表着律所,在某一刻,对于某一个客户,就是律所的全部。所以,在必要时可以而且应该集全所之力为一个律师服务。
记得有一次,刚加入我们所的一个合伙人,需要在天津投一个商业银行的标,时间太紧,而他暂时还没有辅助人员来处理相关事务,也没有其他律师来组建团队,招投标部得到信息后第一时间向事务所反映了相关情况,事务所立即成立了临时协调小组,组建了包括招投标部、财务部、业务管理部、客户服务部在内的职能团队,负责招投标的基础工作,并从其他事业部调配了七个合伙人和律师,参与招投标的专业工作,通过三天的紧张工作,顺利投标,并且最终得以中标。事后,这位合伙人感慨地说,原来律所还可以这样为律师工作!真是想不到!可以负责任地讲,这在道可特不是特例,而是常态。我们为什么能这么做,是因为我们有机制保障,有团队保障,也有文化保障。
有了这些做法,我们相信,律师在道可特执业,一定会感到更有尊严。
而且,我们觉得,这些工作是永远没有止境的。
温馨提示
“解密道可特模式”系列文章第二篇《如何为律师考虑(二):让律师更有能力》将于近日推出,敬请期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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